广东省公路学会关于做好发展个人会员
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建立以会员为主体的组织体制,充分发挥个人会员在学会中的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学会八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学会研究决定,近期开展个人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性质和目标
公路学会是群众性学术团体,发展个人会员是学会增强学术活力、繁荣科技交流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学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会员单位,一般不直接针对个人会员开展工作,造成科技学术活动开展不够活跃。根据中国公路学会、省科协等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学会章程的规定,学会计划把发展个人会员促进科技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总体目标:一是对现有各单位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已经登记为本届理事、会员代表的除外),以增强学会的组织建设;二是广泛发动全省公路行业科技工作者,以个人名义加入学会,以便更好地开展学术交流、人才举荐、教育培训和申报评奖等工作;三是建立学会网站“会员之家”,开设学术交流窗口,方便会员之间开展互动、交流、研讨,对工程科技问题组织专家答疑解惑;四是逐步建立学会网络科技资源库,方便会员下载查询学习。
二、入会条件及规定
1、个人会员。是指以个人名义自愿加入本会的会员,个人会员不收会费。个人会员分为:会员、资深会员、荣誉会员。个人会员入会条件是: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或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公路交通科技工作者;高等院校本科或大专毕业从事公路交通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等工作三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上述工作五年以上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工作者;从事公路交通工作多年、自学成才,具有一定科技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者。资深会员:具有教授、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正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科技工作者,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在本专业有显著成绩。凡具有高级职称的会员,可被认定具有晋升资深会员资格。荣誉会员:从事公路交通工作30年以上,在我省公路交通事业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对本会有重大贡献的著名专家、学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提名曾担任本会正、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的同志。
2、个人会员入会程序。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公路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推荐单位签注意见,附小一寸照片一张,经本会审核批准,即成为本会会员,颁发会员证。资深会员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本会两名资深会员推荐,由本会审核后,报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荣誉会员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审议通过。
3、会员享有的权利及优惠活动。参加会员之家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根据本会理事候选人的条件和分配原则,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优先或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学术会议、技术交流、技术培训及产品展示等各项活动;优先取得本会出版的刊物和学术资料;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技术性、工程性和政策性等咨询服务;享有本会的各种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4、会员应履行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协助本会开展相关学术、技术活动和科普活动,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组织的各类学术、技术活动;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完成本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说明及时间安排
1、学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所属会员单位开展会员重新登记和新会员发展工作。非专委会中的各会员单位,由会员单位负责指定专人开展本单位的会员登记和发展工作。
2、各单位将个人填写的会员登记表汇总后,填写《广东省公路学会单位会员汇总表》,形成电子文件发至学会邮箱,同时将登记表、汇总表邮寄至省公路学会办公室。学会秘书处统一建档、编号,建立新一届全体会员名册。
3、个人所在单位不是本学会单位会员的,可直接填写会员申请登记表,寄回广东省公路学会办公室。
4、会员重新登记工作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6年11月30日;个人会员申请将长期办理。
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个人会员是学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此项工作惠及面广、后续工作多,请各会员单位充分认识对行业科技的推动作用,把此项工作纳入日程安排,结合单位情况积极组织、认真部署,向广大科技工作者广泛宣传和动员,增强行业的科技氛围,提高会员的服务管理水平,推进学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联系人:郭珊珊 020—83730142 叶嘉辉 13556052163
邮箱QQ:872428163; gdshglxh@126.com
学会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10楼
广东省公路学会 邮编:510101
附件:
1、广东省公路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2、广东省公路学会会员汇总表